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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全区中小学师生及家长的一封信

发布时间: 2020-12-28 10:54 发布单位: 一只船小学(本部) 浏览量: 3946 【公开】

全区中小学师生及家长朋友们:

你们好!

冬春季节由于气候干燥,大风天气多发,林区草原及周边野炊、玩火等行为极易引发火灾、酿成大祸,森林草原火灾不仅危及我们的生命财产和生态资源安全,而且肇事行为还要追刑事责任。因此加强防火教育,普及法律知识,是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火患的有效途径,也是家长、学校和社会的应尽义务。当前我市面临的森林草原防火形势越来越严峻,在此我们致全区中小学师生及家长一封公开信,提出以下倡议:   



1


 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5月31日为森林草原防火期,各位师生及家长朋友要带头遵守《森林防火条例》、《草原防火条例》和《兰州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令》。    


2


近几年我区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,其中几起就是因未成年人野外玩火引发。各中小学要在森林草原防火期,教育学生不要在林区及周边野外玩火、燃放烟花爆竹等,使其认清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,提高森林草原防火意识。 


3


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,同时也要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,共同宣传监督周围邻居、智力障碍者和游客路人,不要在林区山边烧秸秆、烧荒草,不要在林区草原吸烟、上坟烧纸和生火堆取暖等,起到宣传员的作用。


4


根据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,因野外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,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,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。   


5


依据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规定,相关部门严禁组织未成年人参与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等抢险救灾工作,老师及家长要监督好中小学生不得进入火场,以免造成人身伤亡事故。

6


森林草原防火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。如果发现他人在林区草原用火,要及时教育和制止,如制止不了,要及时向政府等相关部门报告,发现森林草原火情,要立即打森林草原火警电话“12119”


森林草原是保护生态资源平衡和保障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,我们真诚地呼吁大家,爱护森林草原,珍爱美好家园,为生态保护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。

谢谢你们的合作!



城关区林业局
城关区教育局
城关区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指挥部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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